學位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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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國民中學現任教師對零體罰教育政策態度之研究-以桃竹苗區四縣市為例(2008) 巫季烈; Chi Lieh Wu本研究目的在探討目前桃竹苗區四縣市國中現任教師對於立法院於95年12月12日所修訂之教育基本法中第八條及第十五條規定(一般將之稱為「零體罰教育政策」)的態度。分析在桃竹苗區現任國中教師在不同背景變項下,對於體罰態度,零體罰教育政策的態度及零體罰教育政策實施後各構面的態度,根據研究結果,提供具體建議作為教育主管單位推動零體罰教育政策時之參考。 本研究以問卷調查的方式進行。使用工具為「桃竹苗區四縣市現任國中教師對零體罰教育政策態度調查問卷」。研究對象為桃竹苗區四縣市156所公私立國民中學現任教師,共發出問卷800份,有效問卷583份,有效回收率為72.875%。資料分析採用描述性統計分析、獨立樣本t檢定、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等統計方法。綜合研究發現,歸納結論如下: 一、持體罰態度的現任國中教師比例者較高,佔全部的73.24%。 二、對於「零體罰教育政策」實施,贊成者佔24.7%,無意見者佔38.9%, 不贊成者佔36.4%。比例相近,但仍以不贊成者居多。 三、不同背景變項教師對零體罰教育政策實施後的負面影響構面多呈現顯 著差異,並以最高學歷,職務,學校所在城鄉及不同體罰態度差異最 顯著。 四、在零體罰教育政策實施後,對管教學生的方式上偏向正向。但教師管 教態度並不會因為零體罰教育政策的實施而有改變。 五、多數教師均認為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儘早釐清「管教」、「處罰」與「體 罰」之關係,並研擬可行相關配套措施,藉以落實政策之推行。Item 國民中學師生衝突成因及教師因應策略之研究(2006) 陳巨峰; Chen Chu-Feng中文摘要 本研究旨在瞭解不同個人背景國中教師對師生衝突成因的差異情形及探討國中教師對不同之師生衝突成因之因應方式。為達本研究之研究目的,首先透過文獻探討,建立研究的整體架構,繼而發展「國民中學師生衝突成因及教師因應策略之調查問卷」調查問卷,進行資料的蒐集。 本研究以九十三學年度台中市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為研究對象,共發出786份研究問卷,施測後回收問卷702份並經檢視,有效問卷625份,有效回收率達89.0%。經統計分析可以歸納以下幾項結論: 一、國民中學教師認為「學生不當行為」最易引起師生衝突,其次為「師生的認知差異」及「青少年心理特質」。 二、大部份國民中學教師在面對師生衝突,最常使用因應策略為「溝通協調」,其次為「尋求協助」及「延遲解決」。 三、國民中學教師知覺師生衝突成因因性別、年齡、年資、職務及任教領域而有顯著的差異 (一)就性別而言,國民中學男教師較易於女教師引發師生衝突。 (二)就年齡而言,在師生衝突層面為「師生溝通不良」時,25歲以下、31-40歲、51歲以上的國民中學教師,比41-50歲的國民中學教師容易和學生產生衝突;而師生衝突層面為「學生不當行為」時,41-50歲的國民中學教師,比31-40歲的國民中學教師容易和學生產生衝突。 (三)就年資而言,服務5年以下國民中學教師認為「師生溝通不良」、「青少年心理特質」較容易於26年以上之國民中學教師產生衝突。 (四)就職務而言,教師兼行政之國民中學教師認為「教師管理方式」較易於專任教師產生衝突;而導師認為「教師管理方式」、「學生不當行為」較易於專任教師產生衝突。 (五)就任教領域而言,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之國民中學教師認為「師生認知差異」較易於數學領域教師產生衝突;而藝術與人文領域之國民中學教師認為「師生溝通不良」較易於綜合領域。此外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認為在衝突整體較易於綜合領域。 四、衝突成因高低分組教師,面對不同師生衝突成因的因應也不同。在「教師管理方式」及「學生不當行為」策略為「權威脅迫」、「置之不理」及「尋求協助」;在「師生溝通不良」,策略為「溝通協調」;「青少年心理特質」策略為「溝通協調」、「置之不理」、「延遲解決」及「尋求協助」。而在「師生認知差異」採取的因應策略沒有顯著差異。 最後針對研究發現與結論,分別就相關主管行政機關、學校、教師、家長及後續研究者提出建議事項,俾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