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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權利告知口譯之困難:以中文譯入印尼語為例
    (2013) 張芷盈; Chih-Ying Chang
    隨移民、移工人口逐漸增加,社區口譯之需求更顯重要。其中,司法通譯為專業領域之口譯活動,所翻譯之內容為高度專業的法律事務,且翻譯之品質對服務對象也有實質重要影響。有鑑於此,本研究以權利告知之翻譯為例,研究中文與印尼文通譯於翻譯此一內容時所遇到的問題。本研究以中印尼文通譯為對象,請受試者將中文的權利告知翻譯成印尼文並進行個別訪談。以多項研究工具與方法分析受試者分別在理解與翻譯產出的困難之處,包括:問卷、觀察研究、訪談、自評表、專家評分、華語文能力測驗各等級字詞表、中文可讀性分析指標、錯誤分析。 研究結果發現,受試者普遍的翻譯表現並不甚理想。造成理解困難的原因包括法律語言與艱深字詞、書面語轉換為口語表達、宣讀方式不當、對當地司法制度不熟悉、理解錯誤而不自知。產出方面的錯誤則以省略與額外增加最多。研究也發現法學專家的評分明顯低於受試者之自評,且此情況不分資深或資淺譯者,顯示現任通譯在翻譯權利告知一類例行程序的品質仍有待加強。但無監督與檢視之機制,難以確保翻譯品質。 研究最後提出建議方案。第一,將權利告知之內容以淺白之語言撰寫,使之更淺顯易讀;第二、制訂各語言版本之權利告知;第三、要求通譯與警方都接受更紮實訓練,以助雙方更有效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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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筆譯訓練對電視新聞編譯人員自我效能之影響初探
    (2009) 張雨亭; Yu-ting Chang
    本研究希望幫助翻譯研究所畢業生,以更多元的角度,思考就業選擇。本研究整理電視新聞編譯的工作流程與特性,並歸納過去研究,認為探討口、筆譯訓練對電視新聞編譯是否有正面幫助,可引用心理學的「自我效能」理論,即是「對於自己達成特定成就表現之行動能力的判斷」。 本研究針對電視新聞編譯者發出問卷,將問卷資料以統計軟體分析,結果證實口、筆譯訓練對電視新聞編譯者有正面幫助,可提升電視新聞編譯者的自我效能,也就是透過口、筆譯訓練,電視新聞編譯者對於從事新聞編譯的信心,以及完成工作目標或成就表現的信心皆得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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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口譯產業現狀與需求分析:以民間企業為例
    (2011) 蔡依舫; Tsai, I-Fang
    本研究透過問卷,調查台北市民間企業的口譯服務需求,並且訪談翻譯相關協會與通過教育部中英文翻譯能力檢定考試的考生,試圖瞭解台灣口譯服務的供需情況,以及各界對於口譯產業各個議題與教育部翻譯考試的看法。另外,本研究也採用專業化理論中的特質觀點、權力觀點與過程觀點,以專業協會與認證制度作為產業專業化發展的重要指標,檢視台灣口譯職業專業化的進程。本研究的結果顯示,各界對於台灣口譯市場目前供需情況是否平衡沒有定論;雇主之間選用人才沒有一致的標準;新進人員面臨市場進入相當高的障礙;不同的口譯相關群體對教育部主辦的翻譯考試接受程度不一;缺乏功能俱全的口譯專業組織。因此,以專業化發展的階段來看,台灣的口譯職業專業程度還不夠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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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中翻譯試題歐化現象之研究
    (2005) 吳恬綺; Wu Tien-chi
    摘要 本文研究目的在於藉由分析國中英語教材的參考書、測驗卷、段考試題之中譯英翻譯試題,探討這些翻譯試題的題目設計是否有英文影響中文的現象,亦即是否會出現歐化的句子,並且研究翻譯試題在練習、評量及段考考卷所佔的比重以及翻譯題型。本研究以下列22個指標來檢視中文的歐化現象,單字層次有:(1)所有格(2)be動詞(3)形容詞(4)a(5)進行式(6)未來式(7)完成式(8)when/while(9)if(10)被動態(11)情態副詞(12)介系詞(13)and(14)主語增加(15)though(16)複數名詞;句子層次有:(17)副詞子句(18)關係子句(19)虛有子句(用虛主詞it開頭的句子)(20)主題—評論(21)名詞化(22)詞序。研究結果發現,就字的層次而言,所有格、進行式、當、如果、and(連接動詞、句子、名詞)、主語增加等,是歐化較明顯的部分;而be動詞、形容詞、不定冠詞a、未來式、完成式、被動式、情態副詞、介系詞about、and(連接形容詞或副詞)、though子句(有「雖然」,沒有「但是」)、複數名詞,歐化比例較少。就句子的層次而言,副詞子句、虛有子句的處理較符合中文習慣。關係子句方面,命題者習慣將關係子句這個修飾語照搬到先行詞之前,因而常有前飾太長的現象;而語序方面,英文的語序是「主詞—動詞—受詞」,而中文習慣是用「主題—評論」來造句,但中文受英文影響之後,則以「主詞—動詞—受詞」造句者多,用「主題—評論」造句者少。而問卷結果則顯示,就認知而言,英語教師大部分都意識到中文的歐化現象,也知道這樣的中文並不適合作為翻譯試題的題目,但是其比例還是稍低於受過專業訓練的譯者,由此可見,在認知上,英語教師的確覺察到歐化現象,但這觀念並不如專業譯者一般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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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同視角下的臺灣: 臺灣史相關文本之翻譯贊助者研究
    (2014) 江昀蓉; Yun-Jung Chiang
    本研究試圖探討贊助者對臺灣歷史文獻史料中譯本的操縱與運作。臺灣歷史文獻史料為了解臺灣歷史與人文最直接的途徑之一。過去荷蘭人、西班牙人都曾佔領臺灣,1860年因北京條約臺灣開港通商,吸引許多商人、傳教士、探險家等來台,日本人更殖民臺灣長達五十年之久。過去曾到訪臺灣的人士留下許多珍貴的史料與對臺灣的研究結果,這些作品便成了現代人了解臺灣歷史的重要媒介。本研究試圖從三個贊助者,政府部門出版機構、民間出版機構與教會出版機構,探討各贊助者在翻譯臺灣歷史文獻資料時,對譯本的操縱與其譯本中暗藏的意識形態,與各贊助者出版譯本的目的。希望透過對譯本的分析,探討譯本在戒嚴時期與解嚴後等不同的時空背景下的樣貌,找到有系統的方式討論臺灣史相關文獻史料的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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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視口譯品質與訓練之探討:從業人員觀點
    (2005) 廖幸嫺; Hsing-hsien Liao
    電視口譯在一九九一年波斯灣戰爭之後興起,尤其是緊急事件或突發國際新聞的同步口譯,更因為全天候新聞頻道的問世與觀眾對於新聞即時性的要求,而使口譯服務的需求日益增加。另一方面,電視口譯是一種難度相當高的口譯形式,既然電視口譯的需求增加,有必要建立更明確的品質標準,以提供品質穩定的電視口譯服務。電視同步口譯已經逐漸受到實務與理論研究的重視,許多研究都從電視口譯的特性與使用者觀點,包括使用者的期望與閱聽感受等,著手探討。本研究則從另一角度,亦即從業人員的觀點,來探討電視口譯的品質標準與雇用選擇。本研究以問卷調查法,針對電視台內部編譯人員以及曾經從事電視口譯的專業口譯員,進行郵寄問卷調查,以求了解在「緊急或突發事件」的電視新聞(英譯中)同步口譯情境下,從業人員對於電視口譯品質標準與雇用選擇的看法,以及這些看法是否會受到口譯訓練與工作經驗的影響。研究結果發現,口譯訓練與口譯經驗,會影響電視口譯從業人員對於品質標準與雇用選擇的看法;電視編譯工作經驗則不會對此造成影響。研究也發現,電視口譯從業人員多數認為應該由電視台內部編譯人員擔任「緊急或突發事件」的新聞同步口譯工作,電視口譯人員應該接受口譯訓練,並且應該由專業教學機構為電視口譯量身打造專門的訓練課程。本研究也蒐集到從業人員對於電視口譯品質標準以及訓練課程應設項目的看法,可供作為建立電視口譯品質標準與規劃專門課程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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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翻譯過程中的權力運作:以希拉蕊.柯林頓回憶錄的兩種中文譯本為例
    (2005) 林宜瑄
    翻譯過程充滿權力運作的痕跡,絕非價值中立的文本臨摹。本文以勒菲弗爾(Lefevere, Andre)所提出翻譯過程的三大制約因素:詩學觀(poetics)、贊助人(patronage)和當代的政治意識形態(ideology)為架構,結合社會科學中的系統論概念,選取希拉蕊.柯林頓『活出歷史』回憶錄為文本,討論翻譯過程中的權力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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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幕翻譯中的文化詞語和語言幽默翻譯策略:以美國喜劇影集 「六人行」為例
    (2008) 蔡宗樺; Tsai Tsung-hua
    本論文旨在討論,喜劇影集「六人行」譯者遇到文化和語言造成的翻譯困難時,會採用的翻譯策略、策略的效果,以及是否適合字幕翻譯。本文利用紐馬克提出的「語義翻譯」和「溝通翻譯」,及胡功澤的「溝通的翻譯觀」,來檢視「六人行」的翻譯策略。字幕翻譯適合採用「溝通翻譯」,與訴求類文章翻譯策略,譯文要以譯語觀眾為主,使用觀眾熟悉的語言,讓觀眾容易瞭解劇情。分析「六人行」策略結果顯示:就文化方面而言,合適的策略必須能解釋性質、意義,方便觀眾理解,不過同時需要考慮字幕翻譯的限制,以及符合原劇的情境。語言幽默方面,應以保留幽默效果為主,使觀眾瞭解幽默,最好能用譯文近似的效果代替,若不適合時用註解,最差的方式為只譯出字面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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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成人英語學習者之中譯英錯誤分析
    (2015) 蘇逸寧; Steeby, Nicole
    本研究採用量性和質性兩種方法對30位本地語言學校以英語為第二外學的成年學生進行中英翻譯錯誤的研究。本研究中受測學生所採用的兩個翻譯試題係來自臺灣教育部(MOE)中英文翻譯能力檢定考試。受測學生的翻譯樣本資料係透過電子郵件蒐集。每回施測完成的中英翻譯,受測學生會獲得對他們的翻譯成果的回饋,並實施回顧性訪談,確認表現最佳和最差的名學生所使用的翻譯策略。研究者透過電子郵件發送自願參與歷程研究的訊息給所有的參與者。當研究者收到所有60個研究翻譯樣本,即以美國翻譯協會(ATA)和皮姆的著作(1992)翻譯錯誤類型學為基礎,發展出一翻譯錯誤的類型。錯誤被歸類為文體/詮解錯誤或語言錯誤,皆占有相同的比重。受測的翻譯樣本係基於評分表以人工評定錯誤的分數。並使用SPSS和(可靠度預估方法) 來進行統計分析包含配對t檢驗,以評定錯誤的頻率和顯著性。 本研究的結果顯示,多數受測學生的翻譯成績在前後兩次施測樣本中有顯著改善。研究數據亦顯示了第二次施測中,風格/詮解和語言的翻譯錯誤的有顯著降低。出人意料地,語言錯誤的總百分比在第二次施測時增加,且為比例最高的錯誤類型。以整體而言,排名第二、第三和第五種最常見的錯誤類型都是語言錯誤。研究者希望此項研究的成果可以作為日後更進一步研究的基礎,並針對臺灣語言學校成人學生最常見的中英翻譯錯誤類型提供初步的觀察與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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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種西方《道德經》學術詮釋中「道」的「厚實翻譯」──文本、副文本、脈絡
    (2020) 陳致宏; Chen, Chih-hong Rudy
      《道德經》(Tao Te Ching)是翻譯數量僅次於《聖經》的文本。然而,《道德經》的眾多重製(reproductions)、改編(adaptations)和「偽譯」('pseudo-translations')作品,也已納入西方流行的智慧文學(wisdom literature)或「新時代」('New Age')文學,其中不少由中文能力有限或全無的「偽譯者」製作。若干權威漢學家(如 Girardot、Goldin、Kirkland、Mair、Moeller)已提出此現象中的翻譯真實性問題,尤其考慮《道德經》複雜的形成歷史、作者身份、文本傳統、詮釋史與翻譯史,以及譯本類型。   相對於「偽譯」,謹慎的學術型譯者們荷擔著盡其所能地透過詮釋,以復原《道德經》本義的責任:對某些看似簡單的概念提出最真實的詮釋,是極具挑戰性的,例如此經典中原始的(primal)、具文化特異性的(culture-specific)宗教哲學概念──「道」。本研究選擇了三種西方《道德經》譯本中「道」的學術詮釋,並在「厚實翻譯」('thick translation')的概念下,觀察其原始意義在各自特定學術領域中的復原。文化理論家阿派爾(Kwame Anthony Appiah)的「厚實翻譯」強調將文本(text)置於其豐富的文化和語言脈絡(context)當中,並稱之為一種附有註釋和注解的「學術翻譯」('academic translation'),而這些註釋和注解可視為文學理論家簡奈特(Gérard Genette)所稱之為副文本(paratexts)的內容。翻譯理論家赫曼斯(Theo Hermans)的「厚實翻譯」進而強調對原始文本的意義和脈絡的跨文化深度探索,他認為這種深度無法單獨在譯文中傳達,需要額外的文本機制,如附註(notes)和其他評論性注釋(critical apparatuses),而這些在本研究中也視為副文本。此外,翻譯理論家張佩瑤(Martha P.-Y. Cheung)進而認為,「厚實翻譯」是一種文化再現形式(cultural representation),它是通過「意義層次」('layers of meaning')展現具中國文化特異性概念的異己性(Otherness)。   有鑒於此,本研究將(1)文字學家梅維恆(Victor H. Mair,1990年)、(2)歷史詮釋學家邁可.拉法格(Michael LaFargue,1992年),以及(3)比較哲學家安樂哲(Roger T. Ames)和大衛.霍爾(David L. Hall,2003年)所譯之《道德經》第一章經文起始句,通過三個意義層次觀察,即「詮釋層次」(interpretive strata):(1)文本(text):包括譯者在原文不同版本中的首選原文文本、用於支持其詮釋的其他古代或現代文本,以及這兩者如何幫助形成各自的譯文文本;(2)副文本(paratext):譯者使用於譯文之外的文本篇章,即以前言、序言、後記、附錄、詞彙表等形式傳達對「道」更加全面的詮釋性文本;(3)脈絡(context):以大量副文本形式傳達的、特定學術領域的詮釋脈絡(interpretive contexts)和手法,是由以上三種譯本的學者型譯者們,根據自身研究為基礎的翻譯中表現出來的,展現其來自不同學科在《道德經》研究中的卓越和高學術標準。結果發現,《道德經》的文本意義被各種因素所影響,例如原文版本的選擇和副文本中傳遞之各種不同的詮釋脈絡──即文本在詮釋過程中並非無改變,而是帶有譯者意圖,因而譯文結果亦受影響。由此進而發現,三種譯本在三個詮釋層次中對「道」的理解均有異處:原文文本其不同意義之產生,決定於其起源於不同的語言、歷史、社會、文化或哲學脈絡,透過附加到其相應之不同譯文的、帶有譯者意圖的副文本進行傳達──換句話說,副文本即為一種文本和脈絡之間的交互作用物(interactant)。整體來說,本研究認為《道德經》中「道」的「厚實翻譯」,可理解為其詮釋性表徵,其呈現不同之脈絡化的意義,在不同詮釋層次之間,以及透過不同譯者之間對話的二維相互作用中產生,從而塑造其產生之各種相異的本體論(ontology),並顯示出「道」的翻譯之必然性(necessity)、層次性(layerity)、多重性(plurality)和共同創造性(co-creativity)。然而,雖然詮釋各有不同,在這三種譯本中也發現了一個意義的匯合點,即本研究中認為是「道」的非教條性(non-doctrinality)。從此發現所延伸出來的觀點是,由於「道」的意義是共同創造的,故無普世的制高點來談論「正確的」或「最好的」翻譯,並合理化了對「道」的多元共同創造的詮釋,以譯者和文化之間對不同世界觀的建設性對話為其形式。上述發現提供了以下啟示,來重新思考翻譯研究中的若干概念:(1)「道」的一對一、字對字的「對等」('equivalences');(2)有關「神話」與「真實」的「巴別塔」('Tower of Babel')問題;(3)從《道德經》遠古的口傳文化(oral culture)演變成至今未曾間斷傳遞其脈絡化的注釋、解經和翻譯,來重思《道德經》的「文本」('text')性質;(4)翻譯研究應進一步向跨文化人文學科的多樣性和豐富性開放;以及(5)從《道德經》的透明並易於閱讀的「虛薄翻譯」('thin translations')中看到的語言和文化之間的不兼容性(incompatibilities)。正是《道德經》翻譯的「厚實」('thickness')促進了對自身文化和其他文化的反思理解,這在當今加速的文化全球化(cultural globalization)和文化同質化(cultural homogenization)中具有重要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