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Results

Now showing 1 - 1 of 1
  • Item
    「《春秋》筆法」的詮釋與接受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文學系, 2006-06-01) 王基倫
    「《春秋》筆法」-詞源自《春秋》經,並從經學轉換至文學寫法的領域。本文試圖詮釋此一名詞,也想探討它在後世從經學轉向文學思考的接受討論。研究結果發現:「《春秋》筆法」意指「微言大義」,即是以文辭幽微的方式呈現出史家的褒善貶惡之義,強調「大義」的呈現。孟子、司馬遷、朱熹較能詮釋《春秋》大義的精神。後世延伸《春秋》筆法至文學的思考轉化,主要以古文創作為主,其中劉知幾的「晦」,歐陽脩的「簡」,都是延伸創造性的解讀。方苞的「義法說」,更是從《史記》的接受而再接受的過程所詮釋出來的意義。《春秋》筆法的主軸意義大致不變,但也有各家不同的側重點,成為接受現象的多元呈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