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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堡與馬太之對決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學系, 2015-06-??) 張源泉; Yuan-Chuan Chang
    有史以來,大學從未像現在一樣,與一國的國力扣得如此緊密;全球化競爭迫使「大學定勝負」的危機感鞭策著各國政府,這除了知識經濟對高等教育人才需求孔殷外,更在於高等教育已成為一種驅動國家經濟發展的新興產業。在此全球化競爭脈絡下,德國高等教育體制開始啟動了根本的轉型。長期以來,德國大學發展以洪堡的「均質性」理念為依歸,但近年來啟動了多項競爭分化機制,其符膺的邏輯為「扶強不扶弱」的「馬太效應」。本文探究前述分化機制將對前者帶來多大影響,並以「洪堡與馬太之對決」的隱喻為題,透過文件分析法首先探究德國大學之均質性傳統,以及近年來之競爭分化機制,而後再進一步探究後者對於前者之影響程度。傳統上,德國大學均質性一直被視為其核心特徵,其源自大學發展的歷史脈絡、法律框架、留校任教禁止,以及高等教育不具競爭元素之預算編列模式。但近年來的政策,如卓越計畫、績效導向之經費分配、高等學校排名等,引入競爭機制,使得大學朝向分化方向發展,而與均質性傳統分道揚鑣。儘管有人將此轉型視為德國高等教育體制的典範轉移,但基於德國大學的傳統制度,以及分化機制的影響有限,其難以出現類似美國大學的金字塔型分化局面,而是呈現似一凸型的溫和型分化。再者,伴隨著前述分化機制的推動,基於德國向來標舉社會主義福利國原則,亦須兼顧社會上對於教育機會均等分配的訴求,例如:績效導向經費分配都包含性別平等的項目,以便能在卓越/均等上求取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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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國中小學學生法律地位之萌芽期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育學系, 2011-03-??) 張源泉
    "歷史上,臺灣的教育法體系主要繼受於德國法,為釐清其歷史根源,本文探討德國中小學學生法律地位之萌芽期,先由歷史發展的角度,闡釋德國公共教育之濫觴;而後再進一步說明公共教育興起後,學生法律地位之相關理論,此包含國家概念與法律保留原則等;最後探討學生法律地位之內涵。德國教育體制的建立,源自教會之學習機構;至十八世紀末,普魯士在啟蒙運動與開明專制的背景下,建立了義務教育制度,以此促使學者展開對於學生法律地位之研究。傳統的德國在學關係是一種「營造物關係」;營造物被視為國家的一部分,其使用與管理均屬於國家內部事宜,無須受到法律規範;行政機關有權制定特殊的內部規則,亦無須符合法律保留原則。學生處於營造物關係之特別權力關係中,必須受到校規的特別管束,從而喪失其獨立的公民主體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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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國大學「卓越計畫」對教學與研究之影響
    (教育研究與評鑑中心, 2014-09-??) 張源泉; Yuan-Chuan Chang
    鑑於德國大學在同際學術排行榜上未有亮眼的成績,因此德國在2006年啟動「卓越計畫J 希冀透過高等教育經費之挹注,以創建「德國哈佛大學」,伴隨著該計畫的椎動,一直為各方熱議的焦點,學者曾以「燈塔」與「風車」暗喻雙方陣營對該計畫之評價。本研究透過文件分析法評述該政策對德國大學之影響;首先探究傳統德國大學之理念,而後再進一步評析該計畫之資金分配,及其所產生的效應。近代德國大學以洪堡主義的同質性理念為基礎,而卓越計畫則奠基於「分化典範」促使高等教育重視競爭而趨向分化。該計畫的資金分配呈現集中化,再加上德團聯邦體制更加速大學問之層級分化。卓越計畫本身雖僅聚焦於尖端研究的提升,不涉及教學與一般性學術研究,但由於該計畫的資金分配高度集中,且因研究成果能獲得更多的資金,而使得教學品質受忽視,此從卓越教學獎勵、教學代理人與教學型教授之設置可見一斑。再者,該計畫促動了頂尖學者的跳槽風潮,尤其競賽失利的大學教授被集體挖角,未來將使得重要研究場域集中於少數大學;再則,僅在短時間對個別大學挹注幾百萬歐元,難以打造出德國哈佛大學,此證諸於慕尼黑大學之開際學術排行榜下滑;其所標榜的菁英大學與其說是,燈塔,毋寧更像風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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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堡與馬太之對決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學系, 2015-06-??) 張源泉; Yuan-Chuan Chang
    有史以來,大學從未像現在一樣,與一國的國力扣得如此緊密;全球化競爭迫使「大學定勝負」的危機感鞭策著各國政府,這除了知識經濟對高等教育人才需求孔殷外,更在於高等教育已成為一種驅動國家經濟發展的新興產業。在此全球化競爭脈絡下,德國高等教育體制開始啟動了根本的轉型。長期以來,德國大學發展以洪堡的「均質性」理念為依歸,但近年來啟動了多項競爭分化機制,其符膺的邏輯為「扶強不扶弱」的「馬太效應」。本文探究前述分化機制將對前者帶來多大影響,並以「洪堡與馬太之對決」的隱喻為題,透過文件分析法首先探究德國大學之均質性傳統,以及近年來之競爭分化機制,而後再進一步探究後者對於前者之影響程度。傳統上,德國大學均質性一直被視為其核心特徵,其源自大學發展的歷史脈絡、法律框架、留校任教禁止,以及高等教育不具競爭元素之預算編列模式。但近年來的政策,如卓越計畫、績效導向之經費分配、高等學校排名等,引入競爭機制,使得大學朝向分化方向發展,而與均質性傳統分道揚鑣。儘管有人將此轉型視為德國高等教育體制的典範轉移,但基於德國大學的傳統制度,以及分化機制的影響有限,其難以出現類似美國大學的金字塔型分化局面,而是呈現似一凸型的溫和型分化。再者,伴隨著前述分化機制的推動,基於德國向來標舉社會主義福利國原則,亦須兼顧社會上對於教育機會均等分配的訴求,例如:績效導向經費分配都包含性別平等的項目,以便能在卓越/均等上求取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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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國中小學學生法律地位之萌芽期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育學系, 2011-03-??) 張源泉
    "歷史上,臺灣的教育法體系主要繼受於德國法,為釐清其歷史根源,本文探討德國中小學學生法律地位之萌芽期,先由歷史發展的角度,闡釋德國公共教育之濫觴;而後再進一步說明公共教育興起後,學生法律地位之相關理論,此包含國家概念與法律保留原則等;最後探討學生法律地位之內涵。德國教育體制的建立,源自教會之學習機構;至十八世紀末,普魯士在啟蒙運動與開明專制的背景下,建立了義務教育制度,以此促使學者展開對於學生法律地位之研究。傳統的德國在學關係是一種「營造物關係」;營造物被視為國家的一部分,其使用與管理均屬於國家內部事宜,無須受到法律規範;行政機關有權制定特殊的內部規則,亦無須符合法律保留原則。學生處於營造物關係之特別權力關係中,必須受到校規的特別管束,從而喪失其獨立的公民主體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