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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教育改革的經驗與分析
    (教育研究與評鑑中心, 2005-03-??) 吳武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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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資優教育的發展與展望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2006-09-??) 吳武典
    資優教育源於「需要」,包括國家育才的需要、個人發展的需要及教育革新的需要。我國自民國62年正式推展資優教育實驗計畫以來,歷經33載,已有了多元的資優教育方案,與世界同步,並有本土的特色。本文探討臺灣資優教育史上的重要事件,再就實施現況及面臨的課題進行分析,特別值得檢討的是:資優教育真正「鬆綁」(彈性、多元、自主、創新)了嗎?真正「卓越」(適性學習、盡展所能)了嗎?最後提出未來發展的課題,藉以拋磚引玉,期望我國資優教育能夠有更大、更健全的發展,促進素質教育,以帶動教育的革新。針對我國資優教育未來的發展,筆者提出三項基本原則和六項行動方案。三項原則是:(1)提昇資優教育為智慧教育,(2)以資優教育帶動教育革新,(3)以資優教育促進社會進步;七項行動方案是:(1)加強資優教育研究及其成果之應用,(2)釐清、落實或修正特殊教育法,(3)暢通資優學生升學管道,(4)加強培育優質合格的資優教育教師,(5)加強績效責任與追蹤研究,(6)儘速頒布國家「資優教育白皮書」,(7)規劃成立「全國資優教育研究中心」和「亞洲資優教育資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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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資優教育法規變革與因應(下)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2009-03-??) 吳武典
    本文首先根據民國86年修正「特殊教育法」分析我國資優教育法規的特色,再析論其後的演變。最大的改變在於民國96年鑑定標準、設置標準及鑑定安置流程的 修正,針對國民教育階段一般智能優異與學術性向優異資優班有三項新規定:提高鑑定標準、限採分散式編班、入學後鑑定成班。檢討特殊教育法執行成效,在身心 障礙教育方面,頗為顯著,在資優教育方面則似乎乏善可陳。在資優教育方面最值得檢討者為資優類教師合格率偏低、資優教育經費比例偏低及鑑定標準與安置方式 和流程的新規定不當。有若干法規含義不明,或迄未執行,或有待釐清、落實與修正。本文提出14項值得檢討改進的項目。從教育改革的觀點,今日資優教育最需 檢討的是:真正「鬆綁」了嗎﹖真正「卓越」了嗎?這兩方面均涉及資優教育法規的良窳。為發展資優教育、培育卓越人才、提升國家競爭力,我們非常需要卓越的 法規─合乎學理、符應時代脈動,又符合本土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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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改革與資優教育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1997-06-??) 吳武典
    在如火如荼的教育改革聲浪中,資優教育明顯的被冷落了。其肇因可能是對資優教育有「愛恨情結」及誤解資優教育壟斷了特教資源。相較於美國於1993年發佈 資優教育白皮書,痛陳國家的優越性有賴國民才能的發展並指出未來努力的方向,我國資優教育也必須有所檢討與改進。其實,行政院教政會(民85年)發表的 「教育改革總諮議報告書」中揭示的五大改革方向,皆對資優教育的發展有重大意義。本文即據以資優教育改革的八項重點:提供開放的課程、資優生得「在家自行 教育」,尊重教師專業自主、尊重學校與學區的自重與創造、開放民間辦理資優教育(以上依據「教育鬆綁」)、讓資優生成為「愛心小老師」、以創造性教學帶動 學校改革氣氛、重視過程評量與技巧、發掘「弱勢族」與「頑皮族」的才華(以上依據「帶好每位學生」)、擴大甄試保送與推薦甄選的管道、彈性分流與分化(以 上依據「暢通升學管道」)、資優教育教師專業化、資優教育教師廣義化、鼓勵師生研究與創作、資優教育資源共享(以上依據「提昇教育品質」)、重視資優生的 生涯教育、開放社教機構、加強追蹤輔導(以上依據「建立終身學習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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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資優教育法規變革與因應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2008-12-??) 吳武典
    本文首先根據民國86年修正「特殊教育法」分析我國資優教育法規的特色,再析論其後的演變。最大的改變在於民國96年鑑定標準、設置標準及鑑定安置流程的 修正,針對國民教育階段一般智能優異與學術性向優異資優班有三項新規定:提高鑑定標準、限採分散式編班、入學後鑑定成班。檢討特殊教育法執行成效,在身心 障礙教育方面,頗為顯著,在資優教育方面則似乎乏善可陳。在資優教育方面最值得檢討者為資優類教師合格率偏低、資優教育經費比例偏低及鑑定標準與安置方式 和流程的新規定不當。有若干法規含義不明,或迄未執行,或有待釐清、落實與修正。本文提出14項值得檢討改進的項目。從教育改革的觀點,今日資優教育最需 檢討的是:真正「鬆綁」了嗎﹖真正「卓越」了嗎?這兩方面均涉及資優教育法規的良窳。為發展資優教育、培育卓越人才、提升國家競爭力,我們非常需要卓越的 法規─合乎學理、符應時代脈動,又符合本土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