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大法官帶進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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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2006-07-31
Authors
林佳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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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本研究乃接續上年度「將大法官帶進教室─以大法官會議解釋文為中心之課程與教材研究」之研究計畫,擬於本次研究計畫進行課程模式實施階段。課程實施將分四個階段:第一階段─預試與問卷量表之編製,預計四個月完成;第二階段─課程實施與評鑑資料之蒐集,預計二個月完成;第三階段─課程與教材評鑑之資料分析,預計三個月完成;第四階段─以大法官會議解釋文為中心之課程模式評鑑結果的研究檢討,預計三個月完成。本研究實施對像擬訂為台北地區四所高中,進行公民或三民主義相關科目之高二班級,每校隨機選取兩班,一設實驗組,一設控制組,共八個班進行課程模式實驗。因此本實驗設計採「不等的前後測控制組」實驗設計,於教學前後二週進行施測。課程與教材之評鑑將採質、量並行,以學生的知識量表為量化資料之蒐集;教師的教學日誌或訪談紀錄,以及學生學習單或相關學習成果為質性資料之蒐集。並分別以t考驗、共變數分析、相關分析;三角校正、交叉分析法評鑑分析。其能藉此分析檢討此課程模式之可行性;對高中學生在我國憲法與人權保障制度上之認知、情意與技能部分有無提升及其相關性;教學實施上的限制與困難;並提出該課程模式未來可行之修正方向與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