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與休閒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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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我國社會變遷與體育發展及本校的轉型與發展,本學院於90年8月正式成立,並將原屬本校教育學院之體育學系(所)、運動競技學系、運動與休閒管理研究所調整成立運動與休閒學院,並於95學年度增設運動科學研究所:為提升本院競爭力於101學年度運動競技學系與運動科學研究所整併為「運動競技學系」,運動與休閒管理研究所與管理學院餐旅管理研究所整併為「運動休閒與餐旅管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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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討臺北市樂齡教育參與動機、效益與願付意願之因素
    (2021) 陳奕婷; Chen, Yi-Ting
    在臺灣,政府為了讓退休或即將退休的樂齡族群能迅速適應晚年生活,透過樂齡教育機構,提供多元的學習管道 。樂齡教育屬於自願性的再教育,人們可以自由選擇參與課程的權利,政府也提供課程費用上的補助。但在老年人口逐年增長的情況下,倘若持續提供經費的補助,容易造成政府與下一代的經濟負擔。本研究旨在探討臺北市投入樂齡教育的參與動機、效益與願付意願之因素,選取 5間在臺北市公辦民營樂齡教育機構參與課程之 20位樂齡者,經由半結構式訪談法,了解樂齡族群參與課程之背景動機、效益,以及願意花費的金錢與時間。研究結果得知,樂齡教育的參與主要取決於自身需求與獲得效益,他們會依據「個人時間安排」、「課程參與後的收穫與感受」選擇合適之課程 參與。然而,由於樂齡族群對於價錢較沒有概念,因此願意付出的時間與金錢會依據個人能力及課程價值之主觀感受而定。在鼓勵樂齡族群透過參與課程預防老化、改善健康的同時,建議能從樂齡族群之需求、效益等層面探討,結合過往的生活經驗並在課程中給予適時的回饋,使其有效達成活躍老化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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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中體育教師實施融合式體育課之挑戰-個案研究
    (2021) 陳怡婷; Chen, Yi-Ting
    重視身心障礙學生學習權利與落實融合式體育是現今十二年國教主要的實施方針。但回歸體育課時,多數體育教師並未擁有相關知能,導致受挫經驗與身心壓力,造成既無法滿足普通學生體育課的需求;也無法顧及身心障礙學生學習之現況。為此瞭解實施融合式體育課程之資深體育教師之想法,透過質性研究觀點切入,以立意取樣選擇四位資深個案教師,採取半結構深入訪談方式,希望藉由資深體育教師的聲音,反應實施之現況、挑戰、看法與個別因應方式。結果:四位資深體育教師在實施態度上分為(安全守門員、有動到就好、重視班級氣氛與一視同仁) 1.安全守門員的教師:多重視緊急情況的責任歸屬,教學現場人力的缺乏,將導致融合班教師承受負面的心理負擔。2.動到就好的教師:校園的無障礙環境與運動器材,並不利於身心障礙的學生使用,擔心意外事件的發生;3.重視班級氣氛的教師:融合班學生個體差異性大,身心障礙學生體育受教權常因同儕不適當的互動、教師的過度保護而被忽視。4.一視同仁教師:透過參考個別化教育計畫,依學生不同能力,提供最適切的教導方式。本研究結論:應多重視融合式體育教學實踐之現況,人力、環境設備不足、責任法規問題、無落實參與IEP會議皆影響教師實施融合式教學的信心。最後,針對融合班體育教師提出具體之相關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