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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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三十五年六月

政府為了推行國民教育,提升國內民眾的知識與生活水準,有感於中學師資培育的重要,而設立了台灣省立師範學院。本系前身即為省立師範學院二年制音樂專修科,創立後僅招收一屆學生。本系成立之初科務及系務由蕭而化教授籌畫經營,漸具規模。

民國三十七年

本科設備擴充後,添設了五年制之音樂科系。

民國三十八年八月

由戴粹倫教授繼任,摹撫前規,精心擘劃,學校規模逐漸擴大,學生人數日益增加,本系亦隨著學校之擴展,日漸進步。

民國四十四年六月

本校升格為省立臺灣師範大學,音樂學系隸屬文學院。

民國五十六年六月

本校改制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民國六十一年

張錦鴻教授接任系務行政工作,增添教學設備,加強師資陣容,擴充教室,提高學生水準,全系同仁,共同努力,使系務蒸蒸日上。

民國六十四年秋

張錦鴻教授辭去主任兼職後,由張大勝先生繼掌系務。接任以來,在課務、設備、師資及學習風氣各方面戮力革新。

民國六十九年

鑑於國內音樂教育偏重於音樂教師的培養與演出表演的人才,卻忽視了音樂學以及深刻音樂藝術的研究,為培養高級音樂學術及藝術人材的需要,成立了國內第一所音樂研究所。設有音樂學、作曲、指揮三組。分別由許常惠、劉德義和張大勝教授負責各組的教學、招生與研究事務。

民國七十一年七月

張主任任期屆滿,由曾道雄教授接任,積極充實,期使音樂系精益求精,更趨理想。

民國七十一年八月

本校成立藝術學院,音樂學系及音樂研究所改隸屬於藝術學院。而本所因應音樂教育發展之需要,又增設音樂教育一組,由當時之所長曾道雄教授與陳茂萱教授共同負責。

民國七十四年

陳茂萱教授任系主任,配合政府教育措施,促進音樂學術發展,成立音樂教育學會。

民國八十年

許常惠教授續接系主任,領導系務繼續過去之努力。而研究所作曲組改由陳茂萱教授負責,音樂教育組改由范儉民教授負責。

民國八十一年

有鑑於表演藝術之重要,而國內仍無演奏演唱組別的開設,因此研究所增設演奏演唱組,招收各種樂器專長的學生,造就了許多技藝精湛、藝術性深厚的演奏家。

民國八十四年

陳郁秀教授接任系務行政工作後,更將音樂學系之觸角延伸至更廣大之社會層面,參與師大藝術節、鼓勵師生舉辦音樂發表會、教授聯合音樂會,將音樂學系之學校教育角色,賦予更積極之社會教育特色。

民國八十六年

陳郁秀教授榮升藝術學院院長,由本系李靜美教授接任,旋即戮力於規劃未來本系學術發展及教學興革之方向,使師資培育與創作演奏人才訓練得以兼顧,並在帶領本系邁向21世紀之際,得以屹立於國內外音樂教學顛峰。

民國八十九年

由錢善華教授任系主任,樸實親切的作風使全系師生更加和樂融融。同時積極參與博士班民族音樂研究所的申請籌設。對台灣傳統與民族音樂的保存研究與發展,以及國內音樂學術水準的提升,大專院校音樂教育師資的培育等各方面都作出重要貢獻。

民國九十年

國內第一所音樂博士班暨民族音樂研究所成立更加奠定本系之學術地位。為促進國內外學術合作與交流,積極邀請客座教授--菲律賓大學民族音樂系教授Jose Maceda,陳必先教授,客席指揮Raimund See來台指導本系學生,並辦理有鋼琴音樂三百年研討會,音樂教育學術研討會,戴粹倫小提琴比賽,張彩湘教授逝世十週年紀念音樂會等活動,並承辦文建會民族音樂學國際學術研討會。同時,本系交響樂團至高雄台南等地演出,舉行[21世紀浪漫的英雄]年度音樂會,透過這些活動不但提供密切互動,更促進本系師生更加精進。

民國九十三年

由柯芳隆教授任系主任,在持續不斷安排國內外傑出音樂家蒞系交流外,本著作曲家的理念,更致力於新音樂的推廣。於十一月音樂系近全體師生台灣首演浦朗克的歌劇「斷頭臺上的修女」,十二月由音樂系管弦樂團巡迴演出新音樂之作品,積極鼓勵系內演講活動,協助民族音樂研究所之數位典藏工作,同時參與表演藝術研究所之申請籌設。半世紀以來,本系所不僅培養了台灣最多的音樂教師,同時也造就不少音樂藝術與學術專業人才,畢業生足跡遍及海內外。

民國九十七年

由林明慧教授接任系主任,為給予師生一個更優良的教學與學習環境,將大規模更新琴房、研究室、樂器及教學器材等設備。此外,更將極力促進系所與國際學術單位之合作交流,積極邀請客座教授,並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期盼透過這些活動,促使本系師生不斷精進,維持具國際競爭力之展演與研究成果。

民國一零一年

由楊艾琳教授任系主任。

民國一零四年

楊艾琳教授榮升音樂學院院長,由陳沁紅教授接任系主任。

民國一零七年

陳沁紅教授榮升音樂學院院長,由楊瑞瑟教授接任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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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蕭邦四首《敘事曲》之音樂分析與詮釋探討
    (2021) 張宸瑀; Chang, Chen-Yu
    鋼琴詩人蕭邦(Frédéric Chopin, 1810-1849)在世時就已經受到重視,他的創作手法大膽且新穎,跳脫同時期的創作。蕭邦的作品都與鋼琴有關,鋼琴獨奏曲佔絕大多數,而他更以鋼琴首創「敘事曲」(Ballade)之創作,在他之後,許多作曲家也開始創作鋼琴敘事曲,在歷史上留下了非凡的成就。 本論文之內容在研究蕭邦四首敘事曲,以敘事曲之分析與詮釋為主,共分為五章。第一章為緒論,說明筆者之研究動機與目的、研究範圍及研究方法。第二章為蕭邦生平,介紹其生命歷程及背景,並講述蕭邦所受到之影響、時期之作品與音樂風格及特色。第三章為四首敘事曲之背景與分析,共分成四節,分別為探討蕭邦敘事曲之背景、樂曲形式與結構、調性與和聲以及節奏與音型。第四章為四首敘事曲之音樂詮釋,此章分成四節,分別研究蕭邦敘事曲中力度變化、彈性速度與裝飾性旋律、圓滑奏以及節奏上的處理,並提出筆者對於樂曲的詮釋以及演奏建議。第五章為結論,綜合敘述作品之特點以及統整筆者詮釋之方式。期望此篇論文之寫作與自己的彈奏與研究更上層樓,並能給予欲彈奏此作品者樂曲上的理解,以及詮釋上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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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事曲高潮鋪陳手法之探究
    (2010) 楊志凱
    第一章根據辭典等資料,對於敘事曲的字義與其特徵有所認知; 第二章探討樂曲創作背景; 第三章分析樂曲之樂段、樂句架構; 第四章以理論分析各種高潮鋪陳的手法,並根據所歸納整理的手法,藉著蕭邦與布拉姆斯的敘事曲作品,探究作品中的高潮點,以及高潮鋪陳所運用的手法,此為本文之重心; 第五章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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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蕭邦三首敘事曲(作品23、38、52)之音樂詮釋與探討
    (2010) 廖珮妤
    敘事曲(Ballade) 的形式早在中古時期就已出現,最早與舞蹈、音樂、文學等都有密切的關係。經過長遠的發展與演變,漸漸提昇其藝術價值,十九世紀更於浪漫樂派發揚光大。 蕭邦(Frédéric Chopin, 1810-1849)是首創將敘事曲的概念運用於鋼琴的音樂家,其四首鋼琴敘事曲,充滿著戲劇性的音樂張力與抒悄性的詩情畫意,融合歌唱性旋律與舞曲性節奏,發揮和聲的色彩性與體裁的獨創性,為十九世紀的鋼琴音樂,建立重要的里程碑,也影響著當代及後代的音樂家。 本論文將深入研究蕭邦第一、二、四號敘事曲,包括創作背景之探討、音樂結構之分折,以及演奏詮釋上之建議。第一章說明研究動機與目的、研究範圍與方法,第二章闡述敘事曲的發展及蕭邦敘事曲的特色,第三章至第五章分別將三首敘事曲進行深入的研究,包含創作背景、音樂風格分析、及演奏上的詮釋;第六章為結論,將三首敘事曲之音樂特質作一簡潔的歸納與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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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卡爾.勒韋敘事曲《魔鬼》、《水妖》、《天鵝少女》、《詩人湯姆》之分析與詮釋
    (2017) 簡睿暐; Jian, Ruei-Wei
    卡爾.勒韋(Carl Loewe, 1796-1869)為十九世紀浪漫時期的德國作曲家兼歌唱家,他眾多作品中最被世人所推崇的為敘事曲,亦被後世譽為「北德舒伯特」。 綜觀敘事曲的創作史,始於中世紀的舞蹈音樂,而後轉往文學與歌曲發展。經過幾世紀的發展後,18世紀的楚姆施泰格(Johann Rudolf Zumsteeg, 1760-1802)奠定了冗長聯篇敘事曲的寫作形式,影響19世紀作曲家勒韋、舒伯特、蕭邦、舒曼等人。其中勒韋的敘事曲作品量無論在質與量上,皆為敘事曲發展史上的輝煌時期。 筆者將勒韋的作品依詩詞題材分成三大類︰一、超自然與怪誕題材,二、宗教題材,三、異國民間傳說、古歐神話、歷史人物、歌頌貴族的相關題材。本文將探討勒韋在1857-1860年間所創作的四首關於異國民間傳說敘事曲,分別為Op.129三首歌曲《魔鬼》(Der Teufel, 1859)、《水妖》(Der Nöck, 1859)、《天鵝少女》(Die Schwanenjungfrau, 1859),與Op.135《詩人湯姆》(Tom der Reimer, 1860)。藉由研究分析將勒韋的作品以調性的轉換自由、音型的多樣性、拍號的彈性變化、旋律的特性、伴奏的戲劇張力、動機的前導性作用、與詩詞內容的選用特色來探討勒韋的音樂特色。 本文的研究內容包含勒韋的生平、敘事曲的歷史沿革與發展,以及勒韋的創作技法與音樂風格。藉由樂曲分析與詮釋探討來瞭解浪漫樂派作曲家勒韋的敘事曲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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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拉姆斯《敘事曲》作品10之樂曲分析與詮釋
    (2018) 陳宣蓉; Chen, Hsuan-Jung
      約翰‧布拉姆斯(Johannes Brahms, 1833-1897)身處於浪漫樂派,不過在恩師愛德華‧馬克森(Eduard Marxsen, 1806-1887)的指導下,鑽研巴洛克與古典時期的作品,為其一生的創作奠定穩固的基礎以及嚴謹的態度,在當代形成獨樹一幟的音樂風格。布拉姆斯的鋼琴獨奏作品可分為三個階段,早期以奏鳴曲為主,中期轉而寫作變奏曲,到了晚期則是朝向鋼琴小品的創作。本論文所探討的《敘事曲》作品10(Ballades, Op.10)屬於早期的作品,脫離了奏鳴曲的創作型態,同時又帶有晚期小品的特質,顯得相當特殊。   《敘事曲》作品10是由四首樂曲組成,其中布拉姆斯在第一曲特別註明是以蘇格蘭敘事詩〈愛德華〉(Edward)為發想,成為第一部作曲家親自表明靈感來源的鋼琴敘事曲作品。本論文首先對於布拉姆斯的鋼琴作品與特色作全面性的概述,並簡要說明敘事曲一詞之起源與脈絡發展,之後進入布拉姆斯《敘事曲》一作之範疇,藉由該作品之創作背景來了解布拉姆斯當時寫作的心境。最後從《敘事曲》的樂曲分析中,探討布拉姆斯將四首風格迥異的樂曲合為一部作品出版之意義,同時也結合分析所得到的資訊與自身演奏的經驗,為此作品提出較完備的詮釋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