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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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師生互動之微觀政治研究-以一所私立中學為例(2010) 武佳瀅; Chia-Ying Wu學校本身即為一種政治組織,由於利害關係人之間意識型態與利益分配所形成的差異與不均,在正式或非正式的政治協商歷程中,會產生各式衝突或合作行為。其中,教師站在制度或成人的立場領導學生達成組織的目標,學生亦擁有自身的價值與需求,師生在班級之中存有各自立場與情境定義,為了維持其最大化的利益狀態,雙方將會採行各種行動策略試圖控制班級的運作過程,由此可見,教師與學生運用各種權力策略來解決問題與爭奪資源之歷程勢必為班級微觀政治研究所應重視的議題。 本研究主要採用參與觀察、訪談與文件分析等質性研究方式,選擇臺灣北部一所私立中學作為對象,以班級為單位,進行實徵資料的蒐集與分析。本研究結論歸納如下:(一)師生關係的建構歷程具動態性,可分為試探期、變動期與趨緩期;(二)師生互動涉及家長和行政人員之利益考量;(三)升學考量形塑出金字塔般的權力位階;(四)社會位置的區隔影響了權力策略之選擇。Item 大學校長權力運用之研究-以一所公立大學為例(2010) 林沛雨本研究旨在探討大學學校行政體系的背景脈絡、大學校長權力來源與基礎、大學校長權力運用策略、大學之文化脈絡及社會價值觀對校長權力運用之影響,以及愛玉大學校長權力運用之困境與能夠解決愛玉大學校長權力運用困境之人際智慧及行動。 為達以上的研究目的,首先進行相關文獻的探討,其次採用質化取向的個案研究,亦即以訪談的方式,針對愛玉大學(化名)之學校成員,包括校長、教授及行政人員等進行研究。最後,根據資料分析與結果的討論,歸納結論如下: 一、校長掌握多元的權力來源,擴張權力影響範疇。 二、大學校長之權力基礎以法職權為主,以累積專業及拓展人脈為輔,透過親和力之展現使權力產生作用。 三、大學校長權力策略之運用因對象差異而分為企圖型及防衛 型。 四、大學校長權力運用受到儒家文化及親和價值觀牽引。 五、學校成員與校長觀點差異削弱愛玉大學校長法職權及參照權運用效率。 六、大學校長之關聯權及專家權因不同利害關係人之利益衝突而陷入拉鋸。 七、大學校長法職權因大學權力結構改變而使權力分散。 八、大學校長參照權運用困境的解決,在於展現同理心。 九、大學校長專家權運用困境的解決,在於敞開心胸去除自我中心的態度及培養自我反省的習慣。 十、大學校長關聯權運用困境的解決,在於建立緊密的私人交情。 十一、大學校長法職權運用困境的解決,在於關懷他人及採取溝通協商之行動 關鍵字:權力、校長、人際智慧Item 「師資培育法」立法過程之權力與政治行為研究(2006) 何偲安「師資培育法」立法過程之權力與政治行為研究 摘要 本研究之主要目的有三:一、了解師資培育法立法過程的權力運作現況;二、探討師資培育法立法過程政治行為運作的現況;三、根據研究結果,做成建議提供相關教育團體之教育法研究參考。 為達成以上研究目的,本研究兼採內容分析與訪談兩種研究方法。首先,透過內容分析,針對師範教育法修正案進入立法院後,教育與法制委員會所召開的前三次聯席會議上的發言內容做分析;個別訪談係以當時參與師範教育法修正過程的官方代表與民間代表為主。 本研究結論如下: 壹、 師資培育法立法過程中,在野表現的權力與政治行為: 一、 聯結權─建立人際關係;示好─表現友善的態度。 二、 資訊權─掌握較多且精確的資訊;論理─提出合於邏輯的理念。 三、 機會權─適當的時間、地點,產生適當的機會;聯合─聯合其他人或團體的支援,以擁護其要求。 四、 建議權─憲法賦予基本人權,加以解嚴後民主抬頭。 貳、 師資培育法立法過程中,官方表現的權力與政治行為: 一、立法權和表決權─憲法所賦予的合法職權。 二、衝突─因意見相左而使法案停擺;妥協─透過議價而使雙方達成妥協。 研究建議如下: 壹、 教育行政機關方面 一、應重視教育立法。 二、建立協商機制。 貳、 立法機關方面 一、教育立委應秉持教育良知。 二、教育立委不應為政治利益而犧牲教育的合理性。 參、 教育研究機構方面 一、應重視教育法與教育政治學的研究。 二、增設教育法學的課程。 肆、 對未來研究的建議 一、在研究對象方面:未來研究對象可擴及壓力團體及教育立委的研究。 二、在研究方法方面:可採俗民誌研究或歷史研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