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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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學步兒同情與分享的利社會行為探討(2019) 陳倚菁; Chen, Yi-Ching本研究旨在探討學步兒同情與分享的利社會行為表現,並分析不同背景變項的差異以及兩者間的關聯。以立意取樣選取北部地區公共托育中心\公辦民營托嬰中心18個月、24個月、30個月的學步兒各二十四名,共七十二名研究對象。採用情境測驗法,分別蒐集學步兒在情境測驗中,同情與分享的利社會行為表現。本研究所使用的工具有二:分別為:「實驗者受傷」情境、「分享工具」情境。調查所得資料以SPSS23.0 統計軟體之描述性統計、獨立樣本t檢定、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皮爾森積差相關、階層迴歸等方式進行資料分析。本研究主要的發現如下: 一、18- 30個月的學步兒皆能表現「同情」與「分享」的利社會行為。 二、學步兒「同情」與「分享」的利社會行為,不因性別、家庭社經地位而有差異。 三、學步兒「同情」的利社會行為於24個月時明顯增加。 四、學步兒「分享」的利社會行為於18個月至30個月間持續地增加。 五、學步兒的「同情」表現越明顯,其「分享」表現也會越明顯。 六、學步兒的年齡能預測其「同情」與「分享」的利社會行為。 七、學步兒「同情」的利社會行為可以預測其「分享」的利社會行為。 八、學步兒「分享」的利社會行為可以預測其「同情」的利社會行為。Item 幼稚園教師團體討論中討論與分享發問行為研究(2005) 李宜倫中文摘要 本研究主要的目的在瞭解幼稚園教師進行團體討論的概況,及其於團體討論時的發問情形。研究者以立意取樣方式選取四位國中小附設幼稚園教師及118位幼兒為研究對象,以錄音、錄影與訪談教師為主要的研究方法。並根據教室錄音及訪談教師之資料以質量並重之方式進行分析。本研究之研究結果如下: 一、 團體討論的概況 (一) 團體討論的目的與內容安排:研究對象對於「討論」的目的主要在「引導幼兒進入主題活動或探討與課程有關的話題」,而「分享」的目的主要在「給予幼兒發表與分享想法的機會」;內容的安排大多與教學主題有關。 (二) 團體討論中的談話概況:教師的談話約為幼兒談話的2.13倍,就談話的內容比例而言,以「教師的非問句」所佔比例最高(佔49%),依序為「個別幼兒說」(佔29%)、「教師的問句」(佔19%)、「幼兒齊說」(佔3%)。 二、 教師發問的情形 (一) 發問的頻率:研究對象的發問頻率頗高,平均每分鐘提出5.6個問題,平均每10秒就發問一次。 (二) 發問的對象:整體而言,研究對象較常對個別幼兒發問(佔63%),但研究對象間的差異頗大,四位研究對象中有兩位教師最常發問的對象為「全班幼兒」,而另外兩位教師最常發問的對象為「個別幼兒」。此外,研究對象有「尖峰式發問」的傾向。 (三) 問句的類型:研究對象發問的問句類型以「特指問句」(佔39%)為最多,其次依序為「是非問句」(佔20%)、「正反問句」(佔17%)、「附帶語句」(佔16%)、「其他問句」(佔4%)及「選擇問句」(佔4%)。 (四) 發問的意圖:「引發資訊」的比例佔36%、「形成理解」的比例佔3%、「維持秩序」的比例為6%,皆低於其他研究的發現。「要求反思」之比例為17%,則高於過去研究的發現。「進行確認」類的問題則有37%,教師在此類問句上,多採「疑問式複述幼兒發言」的方式,此類問句略顯封閉和沒有挑戰性。 三、 討論與分享時段的比較 研究對象雖然對「討論」和「分享」有目的與內容上的區分,但僅在「個別幼兒說」和發問意圖為「引發資訊」的句數上達到顯著差異(皆為分享大於討論),其他皆無顯著差異存在,其可能是因為研究對象在進行「討論」及「分享」的方式或口語互動的模式上並無太大差異所致。 最後,本研究根據上述研究結果進行討論,並對未來研究及幼稚園教師提出相關之建議。 關鍵字:團體討論、教師發問、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