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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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我國大學校務自我評鑑機制實施現況研究(2013) 陳孟婷本研究旨在探討我國大學校務自我評鑑機制之實施現況、實施困境及解決策略,並根據研究結果提出建議供高等教育評鑑機構及大學院校建立校務自我評鑑機制之參考。為達上述研究目的,本研究採用文件分析法及問卷調查法。文件分析部分整理100學年度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39份評鑑報告書;問卷調查法部分以國內40 所大學校院行政主管為研究對象,共寄發問卷 400 份,回收有效問卷 212 份,有效回收率為 53%,將所得資料以描述性統計、獨立樣本 t 檢定、卡方(適合度考驗)法、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等統計方法進行分析。本研究綜合文獻探討與研究結果,獲得以下結論: 一、 我國大學校務自我評鑑機制可分為設計機制、組織機制、執行機制及考核機制,不斷循環成為一動態循環圈。 二、 國外大學辦理校務自我評鑑符合認可制中主動自發的精神,自我評鑑機制完整且結果公開,值得我國大學參考借鏡。 三、 我國大學均已建立自我評鑑機制,然而在落實上仍有待加強。 四、 我國大學辦理自我評鑑的動機由「被動因應」漸趨「主動積極」。 五、 100學年度「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校務評鑑指出我國大學辦理大學評鑑最常見的缺失在於考核機制未落實。 六、 整體而言,我國大學主管認為辦理校務自我評鑑並未遭遇困境,而部分大學主管認為自我評鑑之實施困境主要來自執行機制層面。 七、 校務評鑑結果與大學主管的認知不盡相同,可能因內外部人員觀點不同導致。 八、 大學主管普遍認為辦理校務自我評鑑宜採取的策略有「診斷學校需求,設計適合的自我評鑑機制」、「聘任具有評鑑專業知能的評鑑委員」、「培養自我評鑑委員的評鑑知能」「編列辦理評鑑所需的經費及必要資源」、「擬訂具體的改善計畫及策略」及「建立持續追蹤評鑑結果改善情形機制」。 本研究依據研究結果,提出相關建議,供評鑑機構及大學校院參考。Item 英國、美國、台灣高等教育評鑑制度之比較研究(2008) 陳立軒; Chen, Li-husan本研究係採用貝瑞德(G. Z. F. Bereday)所提出之比較教育研究法,針對英國、美國、台灣高等教育評鑑制度進行比較分析,以期達成下列研究目的:一、探討高等教育評鑑制度形成之背景及內涵;二、了解英、美、台三國高等教育評鑑制度之發展沿革與評鑑機構;三、比較英、美、台三國高等教育評鑑制度之模式,包括目的原則、評鑑方式、評鑑標準與評鑑流程;四、探究英、美、台三國高等教育評鑑結果之處理與運用。 根據文獻探討結果,本研究結論發現近年來高等教育評鑑制度及其相關問題,在英、美、台皆引起相當多的討論,惟三國的發展狀況仍有異同之處。相同點包括:一、高等教育體制面臨重大轉變;二、高等教育評鑑制度發展受到重視;三、教育經費緊縮造成資源競爭;四、皆成立專責之高等教育評鑑機構;五、評鑑任務皆重視教育品質的提升;六、評鑑標準兼採量化與質化指標;七、評鑑結果處理皆為公開。相異點包括:一、評鑑關注之重點不同;二、評鑑機構性質不同;三、評鑑機構任務不同;四、評鑑進行的週期不同;五、評鑑進行的自願性不同;六、評鑑流程不同;七、評鑑結果呈現方式不同;八、評鑑結果的運用不同。 根據上述研究結論,研究者提出以下建議: 一、對台灣高等教育評鑑制度未來發展之建議 (一)發展建立本土化的高等教育評鑑指標,並依據學門之個殊性適度修正評鑑指標之內容。 (二)輔導系所與社會大眾進一步了解高等教育評鑑的意義,增強其對高等教育評鑑的知能。 (三)應重視高等教育評鑑實施後的後續追蹤評鑑工作,使高等教育機構能持續提升其教育品質。 (四)評鑑制度關注之重點,需兼重認可與品質保證之精神。 (五)評鑑制度採行之方式,可適度融入研究評鑑之作法。 (六)鼓勵私人或民間團體成立評鑑認可機構,以追求評鑑管道的多元化。 ( 七)在評鑑結果之運用上,應與相關政策進行結合,並發展出相應之配套措施。 二、對後續研究之建議 (一)針對英國、美國及台灣高等教育評鑑制度之實施情形與相關政策作更深入之探究。 (二)針對其他國家之高等教育評鑑制度進行研究與探討。 關鍵字: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評鑑、比較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