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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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生民主參與和法治理念向下扎根之研究-從國小教師班級經營的角度出發
    (2011) 李彥慧; Yen Hui Lee
    本文旨在從教師班級經營的角度出發,探討國小教師在學生參與班級事務的範圍、班級組織的組成、班級管理的方式、規範制度的建立、紛爭處理的原則及教師輔導的介入等面向,若能注入民主參與及法治理念的概念,則在國小班級的小型學校社會生活中對於學生在民主法治學習的影響,以建構符合民主和法治理念的可行模式,並進一步將建構出的模式運用於校園,俾達到學生民主參與和法治理念向下扎根之目標。 本研究採用質性研究方法,以台北地區兩所國小高年級各一班的教師及學生為研究對象,以班級實地觀察、深度訪談、非正式訪談、座談等方法進行文件資料蒐集;並透過三角檢証、同儕檢核、撰寫訪談手札等方式,確保研究的信實度。在經過發現問題、尋找問題、解答疑惑等繁複的研究歷程後,發現學生在「教師中心」或「學生中心」的班級經營模示,在民主參與和法治理念的學習成效有顯著不同。 本研究結論如下: 一、「學生中心」的班級經營模式,學生在「民主參與」方面,學習到正確的民主認知、負責的態度、自由表達意見、發展自治自律等能力。 二、「學生中心」的班級經營模式,學生在「法治理念」方面,形成提升規範價值認知發展、養成守法負責態度、認識自身權利義務等意識。 三、國小教師透過班級經營,輔導學生民主參與和法治學習時,所扮演的角色和引導介入的方式-從教育診斷、發現問題來切入。 四、教師在班級經營中進行民主法治課程及活動的可能方式-從開放班級事務的討論開始。 五、學生參與班級公共治理和訂定共同生活規範的可能方式-從健全班級組織及規約起步。 最後,綜合上述研究結果,提出在國小實施民主法治理念的建議,以提供教育行政機關,學校相關人員及未來後續研究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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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小學生法治概念認知與態度形塑之教學研究─從美國公民教育中心《民主基礎系列》教材的觀點談起
    (2009) 黃國峰; Kuo-Fong Huang
    近幾十年來,台灣雖然歷經了一連串的民主政治改革,但與民主有密切關係的法治理念,仍然未普遍深植於社會之中。在一般人的觀念中,常認為法治教育就是法條宣導。因此,在現今的中小學校園中,法治教育等同犯罪防治教育,法律一再被強調其違法制裁的手段,忽略法律的程序正義與人權保障面向。基於這樣的問題,本研究擬以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中華扶輪教育基金會、台北律師公會等民間團體自美國公民教育中心所引進的《民主基礎系列》教材為核心,從權威、隱私、正義、責任等四個基本概念,重新去思索法治教育的內涵,並藉由參與教學、生活觀察及質性訪談來探討《民主基礎系列》教材在國內實施之教學成效,進而了解師生對教材之觀感與評價。本研究之目的如下: 一、 剖析美國公民教育中心《民主基礎系列》教材之課程、教學及師資訓練的內涵。 二、 了解國內小學生活課程、社會學習領域教材之法治課程與教學的內涵。 三、 探索《民主基礎系列》教材對國小學生法治概念認知與態度之形塑歷程與成效。 四、 探討學生與教師對《民主基礎系列》課程與教學之觀感和評價。 本研究經由參與教學、觀察及訪談,所獲致的結論為:首先,《民主基礎系列》教材教學之實施,的確有助於學生法治概念之認知與法治態度之形塑,這種改變不只侷限於教材知識之獲得,更顯現在學生的行動、實踐層面,但如此轉變易與家長、教師管教態度和價值觀,產生衝突,形成兩難困境。其次,擔任參與教學之教師在教學歷程中,本身的法治概念、態度與輔導管教理念,亦隨著教材的施教而受影響、改變;最後,就《民主基礎系列》教材在國內的可行性與限制而言,基於現今課程結構及校園現況,時間因素是對於這套教材實施之良窳,具有決定性影響;而教材在施教過程中,受訪教師們認為思考工具之簡化、教學品質之提昇、學生作業完成方式及教材施教順序,都必須作進一步之轉化,方能適用於國內的教學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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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立高中職學校組織權力運作之研究:由禮治文化走向法治化
    (2005) 陳昺麟; Chen Ping-Lin
    本研究旨在研究國立高中職學校組織權力運作的相關理論與實際運作情形,主要研究方法為理論分析和質化研究。研究發現,未來能保障學生學習權的學校組織乃一組織權力運作法治化之組織,且應是一個在重要事項具良好規範,結合「由上而下」與「由下而上」兩種改革方式優點的本位管理組織,並兼具有學習型學校的特質。此外,並透過理論探討建構出「國立高中職學校組織權力運作禮治文化走向法治化的可能模式」此一初步理論模式。該模式中包含三個法治化的可能模式與一個回復禮治文化的可能模式。 接著利用紮根理論立意選擇台灣某區的一所國立高職(A校)與同區一所國立高中(B校),由深度訪談與文件分析,以驗證、擴展該理論模式,藉以了解國立高中職學校組織權力運作的實際情形,及未來可能努力方向。根據A、B兩校的資料分析結果,大致證成了理論模式的存在,而且法治化的部分有逐漸增加而禮治文化的部分有逐漸減少的趨勢。 研究結果也獲知「國立高中職學校組織權力運作禮治文化或法治化的發展模式」中的三個法治化模式是國立高中職學校組織權力運作法治化的可行方向。例如依法成立的學校權力制衡組織,其運作過程中如有相關法令規範的配合,再加上學校成員適當的法治知能,學校組織權力運作法治化能水到渠成。 因此,本研究建議教育主管機關應強化監督、指導和擘劃的功能與責任,並致力於學校組織權力運作法治化應有的法令規範的訂定,以法律做為學校組織權力運作轉化之觸;並應建立客觀監督評鑑的機制、塑造學校成為學習型組織,強化學校組織成員的法治理念與素養;在研究方法上,建議再多選幾所國立高中職,以了解「國立高中職學校組織權力運作禮治文化或法治化的發展模式」在其他學校應用的可能性;未來在學校組織權力運作相關研究上,應多考量文化差異的因素,落實本土化研究;且應多強化學校組織權力運作法治化的實務研究,以助學校組織權力運作法治化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