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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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等教育學務人員專業能力指標建構與實證調查研究
    (2014) 陳新霖; Chen, Hsin-Lin
    本研究旨在建構我國高等教育學務人員專業能力指標,並依據建構之指標形成問卷以探討我國大學校院學務人員對專業能力指標重要程度與符合程度的認知。首先歸納分析美國高等教育學生事務相關的重要文獻、報告書與實證研究,以形成本研究指標建構初稿。其次透過焦點團體與二回德懷術專家意見調查,建構出學務人員十個專業能力面向(諮詢與助人技巧、資訊蒐集與分析應用、多元文化能力、人力與組織資源管理、領導能力、學務工作價值理解、法規/政策與治理、專業倫理、學生學習與發展促進與個人素養)以及82項指標。 在實證調查階段,依本研究建構之專業能力指標,自編「高等教育學務人員專業能力指標調查問卷」,並以分層隨機抽樣全國49所大學校院780名學務人員(包含中階主管與一般學務人員),最後獲得有效問卷708份,有效問卷回收率達到90.8%。經統計分析獲得結論如下: 一、學務人員知覺專業能力面向最重要與最符合前五項皆為:諮詢與助人技巧、個人素養、多元文化能力、專業倫理以及資訊蒐集與分析應用,惟排序略有不同。 二、現職、教育背景、輪調經驗、學校類型與學生人數等變項,對學務人員專業能力重要度知覺有顯著差異 三、現職、學歷、性別、教育背景、服務組別、年資與學校類型等變項,對學務人員專業能力符合程度知覺有顯著差異。 四、個人背景(學歷、年資、教育背景、現職、性別)與整體專業能力重要度知覺變項,對學務人員專業能力符合程度比較具解釋力,至於學校環境變項,僅學校類型較具解釋力。   五、個人背景、學校環境與整體專業能力重要度三區組階層迴規模式,對學務人員專業能力符合程度之總解釋力自19.3%到32%之間。 最後本研究針對學務人員、大學校院學生事務處、學生事務專業學會、教育行政主管機關,以及未來研究等五方面提出具體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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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學學生團體領導人道德兩難情境及其做決定歷程之質性研究--以一所私立大學為例
    (2007) 王璽惠; Hsi-Huei Wang
    本研究旨在探討大學學生團體領導人道德兩難情境及其做決定歷程,以提供未來指導學生團體實務上應用之參考。本研究的研究問題為:領導學生團體過程中,所遇到的道德兩難情境問題有哪些?學生團體領導人做兩難問題決定的歷程為何?是否具備道德敏感度、道德判斷能力、道德動機,並實踐道德行動?做決定後的影響及研究參與者對學生團體領導人培訓課程的建議為何? 為充分收集學生團體領導人所遭遇的兩難情境,本研究首先設計「兩難問題情境調查表」,施測12所大學院校的學生團體領導人。之後,以一所私立大學內曾擔任或現任學生團體領導人為研究對象,採立意抽樣的方式,選取六位「資料豐富的個案」作為研究參與者,採用質性研究方法,透過半結構式的深度訪談來收集資料。另本研究透過與研究參與者建立信任關係、同儕檢核、三角檢正、研究參與者檢核、厚實敘寫等方式,以建立本研究之信實度。研究發現如下: 一、學生團體領導人的道德兩難情境 (一)團體自主VS.外力干預:有三種因素影響團體自主,分別為社團學長姐的干預、社團指導老師的干預、學校行政人員的干預,以上三種情境關聯之倫理原則為尊重自主原則。 (二)經費透明公開VS.社團文化陋習:兩難的情境分別有二:1.學長姐帳冊、單據交代不清;2.為了增加團體經費而報假帳,以上二種情境關聯之倫理原則誠實原則、正義原則。 (三)團體利益優先VS.個人關係導向:兩難的情境分別有二:1.社員的不當行為,因私人因素影響社團事務;2.面對不適任的幹部,領導者不知是否該撤換。以上第一種情境關聯之倫理原則為公平原則、第二種情境為不傷害他人。 (四)公平分工VS.能者多勞,兩難情境分別有二:1.團體領導者自己承擔,不放心將工作交給其他人做;2.領導者將工作交給信任的幹部,以上兩種情境關聯之倫理原則為公平原則。 (五)學生團體利益VS.學校行政權力:學生團體與學校行政單位的衝突,可分為二1.學生團體被迫讓出依照規定借用的場地;2.學校規定不一,對待每個社團不公平,以上兩種情境關聯之倫理原則為公平原則。 (六)違規募款VS.經費不足,學生團體因為活動經費不足必須對外募款,但募款單位提出的要求違反學校規定,領導者面臨是否要向其募款的兩難,以上情境關聯行善原則和義務間的衝突。 (七)團體存廢VS.個人隱私:同志團體中,同志學生不願接任社長,怕同志身份曝光,但無人接任社長,社團會倒社,因而社長面臨社團繼續運作與強迫他人擔任社長的兩難。此情境關聯之倫理原則為保密和隱私權。 (八)正直發聲VS.安於現有體制:兩難情境分別有:1.挑戰體制,針對學校內的政策及規定提出改革建議,但怕得罪學校,此情境關聯之倫理原則為正義原則;2.挑戰倫理輩份,不因團體內上下階層關係,依據事實,公正地處理問題,此情境關聯之倫理原則為公平原則。 (九)尊重個人隱私VS.讓他人受傷害:兩難情境分別有二:1.社員被社團指導老師性騷擾,擔心公佈此事件會讓受害者身份曝光,但如果不公佈,可能會有其他人受害,此情境關聯之倫理原則為尊重自主、不傷害他人及保密原則;2.知悉社團內成員性行為習慣,是否要提醒新進成員注意與其交往,避免感情受騙或被傳染性病,此情境關聯之倫理原則為保密原則、行善原則、不傷害他人原則。 二、學生團體領導人面對道德兩難情境做決定歷程 本研究的做決定歷程,依據1986年Rest提出的倫理決定模式為依據,分從道德敏感、道德判斷、道德動機、道德行動四方面分析。 (一)道德敏感:六位研究參與者初始面臨道德兩難情境道德敏感呈現情形可以分為四種:不知不覺、後知後覺、內在衝突、心有定見。 (二)道德判斷和道德動機:研究發現學生團體領導人的道德判斷和道德動機相互影響,之後做出決定採取行動,考量面向包含三個面向:1.團體成員個人利益;2.團體本身利益;3.學校立場。 (三)道德行動:研究參與者最後採取的道德行動有三種:1.自我負責、2.折衷妥協、3.無奈接受。 三、做決定後的影響與研究參與者對學生團體領導人培訓課程的建議 (一)做決定後的影響 六位學生團體領導者做決定後的影響,其中有五個正面成長及三個負面影響,正面成長如下:1.從無知犯錯到小心謹慎;2.從關心自我到關懷對方;3.遭遇挫折,勇於堅持信念;4.創意課程改變觀點,不再執著,思考更多元;5.從自我懷疑到坦然面對。負面影響如下:1.擔任會長扛責任、對事務要求高,卸任後對於事務變得很冷漠;2.內心充滿罪惡感,影響未來生涯規劃;3.好意幫忙,卻無奈面臨倒社,灰心失望。 (二)研究參與者對學生團體領導人培訓課程的建議 分三個面向:1.與學校關係:與課外組建立良好溝通、學習行政倫理程序;2.學生團體領導者:要多參與民主法治、公共事務,並具備國際觀、熱情、正向思考、EQ、溝通能力,規劃目標並培養良善的人格;3.經營學生團體的認知:如瞭解團體本質、學習他人經驗、注意公平、學習包容及以身作則。 本研究根據上述研究發現,對教育行政機關、學校提出具體建議,並對進一步研究上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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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夾縫與探索中建構輔導工作:六所大專校院學生自治團體指導老師輔導經驗之研究
    (2006) 江慧芬; Hue-Fen Chiang
    從夾縫與探索中建構輔導工作-六所大專校院學生自治團體指導老師輔導經驗之研究 摘 要 本研究旨在探討大專校院課外活動組學生自治團體指導老師的輔導經驗,由經驗中瞭解影響學生自治團體輔導工作的觀點與工作的內涵,以提供未來學生自治團體輔導實務上應用之參考。本研究的研究問題為:影響大專校院學生自治團體輔導工作之重要因素為何?大專校院學生自治團體之定位、角色功能為何?大專校院學生自治團體之現況與問題為何?大專校院學生自治團體指導老師輔導工作的內涵為何?大專校院學生自治團體指導老師輔導工作的角色與輔導職責為何?大專校院學生自治團體指導老師輔導之型態為何?對大專校院學生自治團體輔導工作的具體建議為何? 本研究採用質性研究方法,以目前大專校院中同時為課外活動組成員並兼任學生自治團體指導老師者為研究對象,採立意抽樣的方式,選取六位「資料豐富的個案」作為研究參與者,透過半結構式的深度訪談作為最主要的資料收集方式,本研究以處理主觀、與研究參與者建立信任關係、同儕檢核、三角檢正、研究參與者檢核、厚實敘寫等方式,以增加本研究之信實度。研究發現如下: 一、學生自治團體指導老師輔導工作之因素:包含學校自治風氣、組織文化的差異(主管領導的風格、同事間的相處、工作負荷量大)、學生因素(學生年齡成熟度、學生特質與性別)、個人背景因素(宗教信仰、人格特質、學經歷背景、家庭、性別、工作職級)。 二、學生自治團體的定位為全校性最高學生組織、具領導地位與正當學生代表性並能為學生發聲;在角色功能上為出席學校各級會議、為學生爭取權益、協助各單位推動各項事務、辦理全校性大型活動與服務全校學生。 三、學生自治團體運作上的問題包含1. 學生會定位與認同受質疑。2.學生自治團體達到學生自治的功能有待評估。3.學校對學生自治的不重視不尊重,不了解學生自治的內涵。4.學生學生自治的素養參差不齊。5. 學生會與學生議會間無法凝聚共識,相互箝制。6.學生自治團體經費收取率低。7.學生自治團體有被外界引導或介入之虞。8.學生活動的負面評價等問題。 四、學生自治團體輔導工作的內涵可歸納出三個面向: (一)信念與價值是輔導的動力。 1.以學生為中心:包含尊重學生的意見與決定;給予學習機會與發揮的空間;認同學生是需要輔導與指導;老師不要突顯自己的身份地位;以愛為出發點、要將心比心、包容學生錯誤。 2.力達教育的目的:包含肯定課外活動的價值;要學生學習做決定與負責任;體驗經驗學習的精神;學習自治之精神。 3.堅定的工作信念:具有使命感;輔導是指導老師的職責;有責任感、要投入能犧牲、凡事盡力而為;尋找工作成就感;遵守學生事務專業工作原則。 4.對學生自治的認同:包含學生是獨立自主的、學生自治團體是學校的重要角色。 5.面對挑戰的正向態度:包含不畏挫折、面對及處理之;不斷向上向外、主動積極。 (二)學生事務專業與實務的知能是輔導工作的基礎。 1.學生自治、教育心理輔導相關文獻與書籍。 2.課外組研習會及校際交流。 3.前人及同仁之傳承。 4.實務工作的經驗學習。 5.熟知大學法及學生權利相關知識。 6.學生事務專業知識。 (三)學生事務專業技能是達有效輔導的捷徑。 1.統籌領導,策略管理。 2.具多方指導的能力。 3.做學生自治的諮詢者。 4.處理衝突、解決問題。 5.建立良好的師生互動關係。 6.安排學生訓練課程。 7.輔導策略。 五、學生自治團體指導老師輔導的角色多元,可分為四種隱喻:指引的燈塔、溝通的橋樑、幕後的推手、同甘共苦的夥伴,共含十五項範疇共27種角色,如提醒者、引導者、領導者、影響者等角色。 六、因指導老師兼具行政人員與輔導人員的角色,故在職責上歸納四項行政方面的職責與十二項輔導工作方面的職責行政方面之職責,因各校文化背景環境不同,故職責的範圍不同,或是大略性的工作方向,所得知之結果,可供各校輔導工作上的參考。 七、各學校的校風、組織文化、學生特質及指導老師的個性與背景不同,故在輔導工作上展現獨特的風格,可分為學生自主型、領導型、從旁指導型、諮詢引導型、投入參與型、完全自治型,有助於一般人對學生自治團體實務輔導工作的瞭解。 本研究根據上述研究發現,針對學生自治團體指導老師、對學校與學生事務專業上提出具體建議,也對進一步研究提出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