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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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組織型露營課程領導人員證照制度之研究(2005) 陳麗敏本研究,旨在建構一套適合我國組織型露營課程領導人員之證照模式,以 做為政府與相關單位規劃與實施之參考。為了達成上述主要研究目的,選用得懷術為主要研究方法。 得懷術諮詢委員分為七組,共計三十八人,包括:童軍教育學會、戶外遊憩與環境教育學會學者、營地業者及露營活動專家、民間相關專業組織代表、童軍總會國家訓練員、教育行政與課程專家、國中小教師。 本得懷術問卷調查共分三回。於民國九十三年八月三十日著手進行,九十四年五月十日完成三回問卷調查。調查過程中某位諮詢委員因故退出,故第二回及第三回問卷僅有三十七位諮詢委員參與。本問卷調查的研究結果可歸結為三方面:戶外教育領導人員證照制度的意義與功能;組織型露營課程領導人員應具備之專業知能;組織型露營課程領導人員證照制度實施內容與配套措施。 首先,諮詢委員多認為妥善實施戶外教育領導人員證照制度,可發揮四個層面的功能,其中又以「提升戶外教育領導人員應具有品質」功能最大。 第二,就組織型露營課程領導人員證照制度的專業標準而言,諮詢委員認為申請組織型露營課程領導人員證照檢定,需大學以上學歷且修畢露營活動相關學分;在專業必備知能方面,共可分為五層面四十八項,其中又以急救知能最為重要。 第三,就組織型露營課程領導人員證照制度實施內容與配套措施而言,結論包括:有關事務辦理之權責單位及參與人員;取得證照之資格及檢定作業;證照之分級、更新及撤銷;實行將面臨的困難及配套措施。 最後,研究者根據研究結果及個人心得感想,提出對行政機關,現職戶外教育領導人員及後續研究等三方面建議。